今天管委會例會上,有一臨時動議項目,是一樓某違規商家提出。



前日商家老闆連同里長前來大樓,當面向管委會『禮貌性』施壓

酒商老闆說他的葡萄酒店去年虧損500萬,冰淇淋店(違法店面)虧損80萬

要求管委會同意他在『違法店面』前加設『違法遮雨棚』,並於『騎樓』擺設『違法廣告牌』



會議上,酒商老闆主動表示他身為馬蕭競選樁腳(非賄選樁腳),對輔選有功亦有勞

此次里長陪同是因

『上面有交代』,里長代表**要求管委會同意違法店面擴增違法建築



如管委會不同意,將有後續行動!   但要求其具體出示上面人家哪位,又不敢明言,標準俗辣咖



今日在場委員群起撻伐,連馬迷都不給面子,當場發飆



姑娘我更是有話直說~

又不是黨國,哪來的上面?!上面是全體住戶!(旁一堆OS:對呀...你以為是20年前嗎?!)

這裡是私人土地,不是國民黨黨產;非國有,沒辦法讓國民黨再以國庫通黨庫方式比照辦理!

抱馬蕭狗腿與本大樓毫不相干,違法就有理拆,尤其破壞大樓美觀 

(旁又OS:嘿呀...哪有政府帶頭違法的道理...還施壓勒)





最後決議:拆!



我們可是管理委員會,非怕事委員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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